省名。我國地方行政機關。民國八十七年行政院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九條,進行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,將其所轄機關分階段併入中央政府,僅留部分單位維持運作。
「臺灣省」的拼音是 tái(又音)wān(又音)shěng。注音符号:ㄊㄞˊ、ㄨㄢ、ㄕㄥ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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