臺灣省政府所屬的機構,受內政部警政署指揮監督,掌理全省警察行政的計畫、民眾的組織、外僑的保護、戒嚴法令的施行、刑事及違警案件的偵訊與處理等事務。前身為警務處,但已於民國八十六年改為警政廳。又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臺灣省政府功能、業務與組織調整後,臺灣省政府警政廳已併入內政部警政署。
臺灣省政府警政廳
拼音:tái、wān、shěng、zhèng、fǔ、jǐng、tīng
注音:ㄊㄞˊ、ㄨㄢ、ㄕㄥˇ、ㄓㄥˋ、ㄈㄨˇ、ㄐㄧㄥˇ、ㄊㄧㄥ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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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灣省政府警政廳怎么读?臺灣省政府警政廳的拼音是什么?
「臺灣省政府警政廳」的拼音是 tái(又音)wān(又音)shěng(又音)zhèng(又音)fǔ(又音)jǐng(又音)tīng。注音符号:ㄊㄞˊ、ㄨㄢ、ㄕㄥˇ、ㄓㄥˋ、ㄈㄨˇ、ㄐㄧㄥˇ、ㄊㄧㄥ。
臺灣省政府警政廳收录于哪些辞书?
「臺灣省政府警政廳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