給予人民調養生息,振興生計。《漢書.卷七.昭帝紀》:「光知時務之要,輕繇薄賦,與民休息。」《儒林外史.第八回》:「務在安輯,與民休息。」
「與民休息」的拼音是 yǔ(又音)mín(又音)xiū(又音)xí。注音符号:ㄩˇ、ㄇㄧㄣˊ、ㄒㄧㄡ、ㄒㄧˊ。
「與民休息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