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期。《儒林外史.第一○回》:「兩公子就託陳和甫選定花燭之期。陳和甫選在十二月初八不將大吉,送過吉期去。」
「花燭之期」的拼音是 huā(又音)zhú(又音)zhī(又音)qí。注音符号:ㄏㄨㄚ、ㄓㄨˊ、ㄓ、ㄑㄧˊ。
「花燭之期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