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障著作權的法律。我國著作權法頒布於民國十七年,九十九年做第十七度的修正。全法共八章,一百一十七條。包括總則、著作權的歸屬及限制、著作權的侵害、罰則及附則。
「著作權法」的拼音是 zhù(又音)zuò(又音)quán(又音)fǎ。注音符号:ㄓㄨˋ、ㄗㄨㄛˋ、ㄑㄩㄢˊ、ㄈㄚˇ。
「著作權法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