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有罪過的人,只以蒲鞭稍加處罰,使對方能知恥改正。典出《後漢書.卷二五.劉寬傳》。後比喻為政仁慈寬厚,或指極輕的刑罰。也作「蒲鞭不施」、「蒲鞭不用」。
「蒲鞭示辱」的拼音是 pú(又音)biān(又音)shì(又音)rù。注音符号:ㄆㄨˊ、ㄅㄧㄢ、ㄕˋ、ㄖㄨˋ。
「蒲鞭示辱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