埋沒賢才,不使上知,而任頑劣分子得寵,胡作非為。《續漢書志.第二八.百官志五》章懷太子注引蔡質《漢儀》曰:「周行郡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斷理冤獄,以六條問事,……。四條,二千石選署不平,苟阿所愛,蔽賢寵頑。」
埋沒賢才,不使上知,而任頑劣分子得寵,胡作非為。《續漢書志.第二八.百官志五》章懷太子注引蔡質《漢儀》曰:「周行郡國,省察治政,黜陟能否,斷理冤獄,以六條問事,……。四條,二千石選署不平,苟阿所愛,蔽賢寵頑。」
「蔽賢寵頑」的拼音是 bì(又音)xián(又音)chǒng(又音)wán。注音符号:ㄅㄧˋ、ㄒㄧㄢˊ、ㄔㄨㄥˇ、ㄨㄢˊ。
「蔽賢寵頑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