對犯罪人運用社會個案工作方法,施以調查、分析及擬訂科學處遇計畫,向法院法官提供意見的程序。若經法院宣判觀護處分時,則加以輔導、監督。
「觀護制度」的拼音是 guān(又音)hù(又音)zhì(又音)dù。注音符号:ㄍㄨㄢ、ㄏㄨˋ、ㄓˋ、ㄉㄨˋ。
「觀護制度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