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,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,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。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。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,以公開審判為原則。如:「現役軍人在戰時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,仍要接受軍法審判。」
現役軍人及法律有特別規定的人,因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特別法,而受軍事審判機關的審判。其刑罰較司法審判為嚴厲。除了有關國防機密或軍譽的案件之外,以公開審判為原則。如:「現役軍人在戰時若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或其特別法以外之罪,仍要接受軍法審判。」
「軍法審判」的拼音是 jūn(又音)fǎ(又音)shěn(又音)pàn。注音符号:ㄐㄩㄣ、ㄈㄚˇ、ㄕㄣˇ、ㄆㄢˋ。
「軍法審判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