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律上指票據到期不獲付款或到期日前不獲承兌時,執票人對於前手有償還票據金額的請求權。我國票據法稱為「追索權」。
「追索權」的拼音是 zhuī(又音)suǒ(又音)quán。注音符号:ㄓㄨㄟ、ㄙㄨㄛˇ、ㄑㄩㄢˊ。
「追索權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