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院通令各地方捉拿在逃的人犯。據《刑事訴訟法》規定:被告或受刑人逃亡或藏匿而不知其所在時,得通緝之。但如知悉逃亡或藏匿的處所,則應拘提,不得通緝。通緝,應以通緝書通知附近或各處檢察官、司法警察機關;必要時得登載報紙或以其他方法公告。被通緝的人,稱為「通緝犯」。
通緝
拼音:tōng、qì
注音:ㄊㄨㄥ、ㄑㄧˋ
简体 通缉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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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緝怎么读?通緝的拼音是什么?
「通緝」的拼音是 tōng(又音)qì。注音符号:ㄊㄨㄥ、ㄑㄧˋ。
通緝收录于哪些辞书?
「通緝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