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以下的地方自治單位。設鄉長一人,綜理鄉政。分設民政、財政、建設、戶籍、兵役等課,分掌各有關事項。
「鄉公所」的拼音是 xiāng(又音)gōng(又音)suǒ。注音符号:ㄒㄧㄤ、ㄍㄨㄥ、ㄙㄨㄛˇ。
「鄉公所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