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指春秋戰國時鄭、衛等國的民間音樂,因儒家認為其音淫靡,不同於雅樂,故斥之為淫聲。《漢書.卷五七.司馬相如傳下.贊曰》:「揚雄以為靡麗之賦,勸百而風一;猶騁鄭衛之聲,曲終而奏雅,不已戲乎!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雜文》:「子雲所謂『先騁鄭衛之聲,曲終而奏雅』者也。」也作「鄭衛之曲」、「鄭衛之音」。
本指春秋戰國時鄭、衛等國的民間音樂,因儒家認為其音淫靡,不同於雅樂,故斥之為淫聲。《漢書.卷五七.司馬相如傳下.贊曰》:「揚雄以為靡麗之賦,勸百而風一;猶騁鄭衛之聲,曲終而奏雅,不已戲乎!」南朝梁.劉勰《文心雕龍.雜文》:「子雲所謂『先騁鄭衛之聲,曲終而奏雅』者也。」也作「鄭衛之曲」、「鄭衛之音」。
「鄭衛之聲」的拼音是 zhèng(又音)wèi(又音)zhī(又音)shēng。注音符号:ㄓㄥˋ、ㄨㄟˋ、ㄓ、ㄕㄥ。
「鄭衛之聲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