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光緒二十五年(西元1899),美國國務卿海約翰(John Hay)分別照會英、德、俄、法、日、義六國,主張尊重中國主權,開放列強在中國勢力範圍的門戶,使各國經濟機會均等,西元一九二二年華盛頓會議據以制訂九國公約,稱為「門戶開放政策」。
清光緒二十五年(西元1899),美國國務卿海約翰(John Hay)分別照會英、德、俄、法、日、義六國,主張尊重中國主權,開放列強在中國勢力範圍的門戶,使各國經濟機會均等,西元一九二二年華盛頓會議據以制訂九國公約,稱為「門戶開放政策」。
「門戶開放政策」的拼音是 mén(又音)hù(又音)kāi(又音)fàng(又音)zhèng(又音)cè。注音符号:ㄇㄣˊ、ㄏㄨˋ、ㄎㄞ、ㄈㄤˋ、ㄓㄥˋ、ㄘㄜˋ。
「門戶開放政策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