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種對於能夠背書轉讓的有價證券遺失後,聲請法院依公示催告程序宣告該遺失票據無效的救濟措施。
「除權判決」的拼音是 chú(又音)quán(又音)pàn(又音)jué。注音符号:ㄔㄨˊ、ㄑㄩㄢˊ、ㄆㄢˋ、ㄐㄩㄝˊ。
「除權判決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