僅記述一事的始末、一時的見聞,或傳鈔舊史自成一書及私家記載之遺文舊事,有掌故性質足資考證者,稱為「雜史」。見《隋書.卷三三.經籍志二》、《四庫全書總目提要.卷五一.史部.雜史類》。
雜史
拼音:zá、shǐ
注音:ㄗㄚˊ、ㄕˇ
简体 杂史
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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雜史怎么读?雜史的拼音是什么?
「雜史」的拼音是 zá(又音)shǐ。注音符号:ㄗㄚˊ、ㄕˇ。
雜史收录于哪些辞书?
「雜史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