失主至警察機關領取失物。《官話指南.卷二.官商吐屬》:「這麼著官就打發衙役來,叫事主領贓去。」
「領贓」的拼音是 lǐng(又音)zāng。注音符号:ㄌㄧㄥˇ、ㄗㄤ。
「領贓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