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元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歐洲共同體十二國於荷蘭馬斯垂克市(Maastricht)達成的協議,一九九二年二月由歐體十二國外長在葡萄牙簽署。主旨在使一九九三年進入單一市場的歐體,進而達成單一貨幣、政治統合,最後成為一個類似邦聯性質的歐洲聯合體。
西元一九九一年十二月由歐洲共同體十二國於荷蘭馬斯垂克市(Maastricht)達成的協議,一九九二年二月由歐體十二國外長在葡萄牙簽署。主旨在使一九九三年進入單一市場的歐體,進而達成單一貨幣、政治統合,最後成為一個類似邦聯性質的歐洲聯合體。
「馬斯垂克條約」的拼音是 mǎ(又音)sī(又音)chuí(又音)kè(又音)tiáo(又音)yuē。注音符号:ㄇㄚˇ、ㄙ、ㄔㄨㄟˊ、ㄎㄜˋ、ㄊㄧㄠˊ、ㄩㄝ。
「馬斯垂克條約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