審理由地方法院上訴案件,及內亂、外患和妨害國交之刑事第一審訴案件的司法機關。縮稱為「高院」。
「高等法院」的拼音是 gāo(又音)děng(又音)fǎ(又音)yuàn。注音符号:ㄍㄠ、ㄉㄥˇ、ㄈㄚˇ、ㄩㄢˋ。
「高等法院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