眾之同和也。从劦从十。 【反切】胡頰切 【重文】旪:古文協从日、十。 【重文】叶:或从口<span>[<span>𠙵</span>]</span>。 【徐鉉】臣鉉等曰:十,眾也。 【段注】 同眾之龢也。 各本作衆之和同。非是。今正。同衆之和。一如同力。 从劦十。 十、衆也。胡頰切。八部。 古文協。从口十。 字見周禮大史協事注。曰故書協作叶。杜子春云。叶、協也。書亦或爲協。或爲汁。大行人協辭命注。故書作汁辭命。鄭司農云。汁當爲叶。書或爲叶。按十口所同。亦同衆之意。 叶或从曰。 口曰一也。
出处:卷13·劦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