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西元一九七八年在美國馬里蘭州的總統渡假勝地「大衛營」所簽署之協議。由美國當時的總統卡特居間協調,促使以色列總理比金和埃及總統沙達特達成協議之簽署。該協議包含「中東和平架構」及「以埃和平條約架構」兩大部分,前者是關於巴勒斯坦人自治問題,後者則與以色列占領之埃及西奈半島有關。
於西元一九七八年在美國馬里蘭州的總統渡假勝地「大衛營」所簽署之協議。由美國當時的總統卡特居間協調,促使以色列總理比金和埃及總統沙達特達成協議之簽署。該協議包含「中東和平架構」及「以埃和平條約架構」兩大部分,前者是關於巴勒斯坦人自治問題,後者則與以色列占領之埃及西奈半島有關。
「大衛營協定」的拼音是 dà(又音)wèi(又音)yíng(又音)xié(又音)dìng。注音符号:ㄉㄚˋ、ㄨㄟˋ、ㄧㄥˊ、ㄒㄧㄝˊ、ㄉㄧㄥˋ。
「大衛營協定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