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漢朝時,孟佗以家財、珍物賄賂張讓,讓大喜,後以葡萄酒一斗贈給張讓,而獲任為涼州刺史的故事。典出漢.趙岐《三輔決錄.卷二》。後指以賄賂得官,或形容酒之醇美。
為漢朝時,孟佗以家財、珍物賄賂張讓,讓大喜,後以葡萄酒一斗贈給張讓,而獲任為涼州刺史的故事。典出漢.趙岐《三輔決錄.卷二》。後指以賄賂得官,或形容酒之醇美。
「斗酒博涼州」的拼音是 dǒu(又音)jiǔ(又音)bó(又音)liáng(又音)zhōu。注音符号:ㄉㄡˇ、ㄐㄧㄡˇ、ㄅㄛˊ、ㄌㄧㄤˊ、ㄓㄡ。
「斗酒博涼州」全文释义收录于《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》,另有多部版权期辞书提供词头索引。